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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2007年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2007-10-16 09:37:28

    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的精神和中纪委、省纪委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新石家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开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新局面,市委、市政府决定,2007 年继续对全市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开展以“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社会”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活动。为保证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地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第七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更快更好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任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着眼点,以深化“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为主要内容,以解决执法水平低、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群众观念淡及“中梗阻”为突破口,把制约我市经济发展和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大力实施民主评议“全民参与”工程,促进参评单位和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努力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更加贴近群众、便利群众、服务群众。为实现建设繁荣、文明、和谐新石家庄的宏伟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活动在市委领导下,具体工作由市纪委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抓好落实。市、县(市)区成立民主评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人大政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配合、条块紧密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
    要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落实民主评议工作责任制,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参评单位要把政风行风建设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目标管理,融入具体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级主管部门要对下级的政风行风建设进行督导和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各级民主评议办公室要加强对参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指导,坚持评议监督与评议服务相结合,帮助参评单位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部门及权重处(室)的检查督导;要充分调动参评单位工作主动性和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确保民主评议工作健康发展,顺利进行。
    各级统计部门、公证部门要积极协助做好民主评议中的有关统计和公证工作。
    三、参评单位
    民主评议的对象主要是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公用企业和事业单位。2007年度市直参加民主评议活动的单位共有155个。
    落实免评奖励措施。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房管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市邮政局、市工商市场分局、市城管局供水监察大队等7个单位为2006、2007年度免评单位;市人事局、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养路费稽征三所等3个单位为2007、2008年度免评单位。
    (一)市直参评单位
按照省确定的评议范围,结合我市机构设置实际,确定下列57个市直单位参评,其中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等11个单位为今年重点评议部门。
    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1个部门。
     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信息产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粮食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园林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供销社、市工业经济促进局等25个部门。
    公用企业和事业单位:石家庄供电局、中国网通石家庄分公司、市旅游局、市烟草分公司、市商业银行、市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河北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石家庄制药集团公司、乐仁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奥燃气集团公司、华电供热公司、东方热电公司等19个部门。
    (二)为加强基层建设,使民主评议工作更加贴近群众生活实际,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确定23个市直参评部门所属63个单位一起参评。
所属单位:
1、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站前分局、公共交通公安分局。
2、市国税局:国税稽查分局。
3、市地税局:地税稽查分局。
4、市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市场、土地执法监察局。
5、市环保局:环境执法稽查大队、环境监察支队。
6、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物价监督检查分局。
7、市工商局:工商企业分局、市工商交通分局。
8、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
9、市财政局:收费管理局、政府采购中心、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10、市教育局:考试院,第一、二、十五、二十四中学,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学院。
11、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
1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劳动监察大队、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劳动就业服务局、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
13、市建设局:拆迁管理办公室、建筑市场管理中心。
14、市城管局:城市管理监察支队、二环路管理处、市公交总公司、市供水总公司、道桥管理处、排水管理处。
15市房管局:房屋资产权属登记监理中心、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6、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养路费稽征处、公路管理处、公路桥梁投资管理中心。
17、市畜牧水产局:动物防疫监督总站。
18、市商务局: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酒类监督管理局。
19、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稽查队、博物馆、群艺馆。
20、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第一、二、三、四、五、六医院,中医院。
21、市园林局:园林绿化管理处、园林绿化监察大队。
22、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物市场稽查队。
23、市烟草分公司:烟草稽查特勤大队。
    (三)为了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除由市直接评议的所属单位外,确定把下列24个热点窗口列入评议范围,并参加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实行单评单列。
参评热点窗口:
1、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处、律师工作指导处。
2、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处、地籍管理处。
3、市规划局:用地规划管理处。
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处。
5、市民政局: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处、救灾救济处。
6、市人事局:职称管理处、人才流动与录用聘用处。
7、市卫生局:医政处、中医处。
8、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一、二所,驾驶员考试中心。
9、市城管局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第一大队、第二大队、第三大队。
10、市供水总公司:供水总公司营业处。
11、市运输管理处:长途客运管理科、出租汽车管理科。
12、市养路费稽征处:稽征一、二、四所。
    除市直接评议的热点窗口外,各参评部门应参照本方案确定本部门、行业的自评热点窗口,并报市民主评议办公室备案。
    市法院、市检察院不列为评议对象,但参加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社会的服务性和建设性活动,即参与“行风热线”、听证质询等活动。对群众通过上述渠道和向市民主评议办公室反映的相关问题,要认真解决,并及时反馈情况。
    各县(市)区的评议范围应与市基本一致,本地设有以上机构的必须包括在内,可针对实际情况扩大评议范围。
    根据市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中层干部实施民主评议的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也要开展此项工作。
    四、评议内容
    1、认真落实“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要求,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标准,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强化队伍管理。积极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提速工作过程,提高服务质量。按照抓深化、抓规范、抓创新的要求,突出加强行政许可、重点项目建设、信访事项办理、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效能建设。以“治懒增效、治散正气、治庸提能”为内容,认真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影响机关效能的问题。
    2 、积极贯彻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全面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扩大工作范围,将工作扩展到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下属事业单位、受本部门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社会组织;抓好巩固完善,着力实现清理结果全面、真实、合法,职权目录清晰、科学、准确,流程图规范、简明、实用,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抓好重点环节,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权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着力实现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结构科学、配置合理、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3、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确立环境是第一竞争点、抓环境就是抓经济的观念,认真查找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住主要矛盾,集中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市优化环境和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抓作风转变和素质提高,建立健全责任制和工作绩效考核机制,突出抓一线、抓基层、抓窗口、抓重点岗位中层干部的评议,提高全员素质。坚决纠正社会关注的、带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禁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乱办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及企业的合法利益。
    4、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制定措施,改进工作。落实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完善一体化管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机制。做到公开政策法规、公开办事程序、公布社会承诺、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让群众办事有底数、监督有标准、投诉有门路。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违纪案件,不出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问题。
    5、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民主评议工作落到实处。将政风行风建设做为“一把手”工程,列入班子重要议程,抓“一把手”、“一把手”要亲自抓,层层抓落实。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坚持把民主评议与自身工作紧密结合,要注重工作的创新,建立政风行风自我运行的长效机制,在民主评议中发现新亮点、推出新典型、创出新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五、评议方法
    实行“三级联动、分级评议、分级免评”的评议工作机制。市、县(市)区、乡(镇)三级联动;市直部门、所属单位、热点窗口分级评议;免评的市直部门与县(市)区相应部门不挂钩,市直部门与所属单位及热点窗口不挂钩。采取市、县、乡三级联动加直评、分类评议、问卷测评和工作考核相结合,与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效能举报中心、投资促进中心、市民服务中心相融合的方法进行。对评议期间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或不作为、乱作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参评单位,直接定为不达标单位。
    各级均不允许出现并列排名的情况。
    六、奖惩措施
    计分办法按省方案要求执行。市直参评单位得分包括:市本级分50%和县(市)区平均分50%;县(市)区参评单位得分包括:问卷测评85%和日常考核得分15%(详见考核办法)。
评议结果按得分多少排序。市直参评部门分类排队,所属单位和热点窗口排队不分类。原则上按参评单位类别总数的前四分之一为优秀单位,四分之一为先进单位。所有参评单位得分在67分以上的(含67分)为达标单位。67分以下的为不达标单位。
    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分别对年度总评为优秀、先进的单位进行表彰,颁发奖牌。对不达标单位,要进行集中剖析,对连续两年不达标的单位,建议对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实行年度进步奖。对年度总评结果排名比上年度前进3个位次(含3个)以上的参评部门,在年度表彰决定中予以通报表彰。
    实行免评奖励机制。对连续两年被评为各级各类别优秀档次的单位,由同级党委、政府授予“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称号,免评两年,免评期间不再进行排名;对免评单位坚持免评不免建、免评不免检的原则,免评期间照常参加民主评议经常性工作;免评期间政风行风建设出现明显滑坡,发生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或发生严重破坏发展环境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取消“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称号,纳入当年评议;对“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允许该单位根据年度公用经费结余数量,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幅度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各级民主评议办公室要组织对免评单位进行年度综合评议,并进行内部排队。
    七、评议步骤
    评议工作自2007年3月至2008年3月为一年度。
    1、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3月份制定全市民主评议工作方案。4月份市委、市政府召开大会总结2006年度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对2007年度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市)、区和各参评部门及所属单位、热点窗口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措施,并将方案和措施于4月中旬报市民主评议办公室。
各级各参评单位要配合民主评议办公室的工作,认真查处投诉举报的问题,按要求报送信息、报表和有关材料,支持民主评议监督员工作,认真完成交办的事项。
    2、参评部门公开承诺。3月底,市直各参评部门向市评议办呈报社会承诺内容,4月底通过石家庄电视台、石家庄人民广播电台、《石家庄日报》等新闻媒体播报和刊登。同时,各部门都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和咨询热线电话,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接受投诉举报。各县(市)区参评部门也要在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3、组织开展各种评议活动。市民主评议办公室从3月份开始组织各项活动,组织参评单位开展“行风热线”、“专项投诉”、明察暗访等活动,有重点的开展听证质询、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
    4、参评部门自查自评。7至8月份各参评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方案,对本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根据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市直各参评部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成果要在8月底前报市民主评议办公室。
    5、半年工作抽查考评。结合自查自评情况,市民主评议办公室将组织对部分参评单位进行一次半年工作抽查,以检验和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效。各县(市)区也要组织相应的抽查考评。
    6、参评部门践诺公示。11月份开始,参评部门对照年初向社会公开的承诺内容,总结行风建设成果,分析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有条件的,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践诺公示,并于11月底前将践诺公示报市民主评议办公室。
    7、年度考评。11月中旬各级开始问卷测评和工作考核,各县(市)区于2008年1月10日前将本级评议结果报市评议办,2008年1月20日前市汇总出2007年度评议结果并报省民主评议办公室。
    8、总结表彰、部署下年度工作。2008年3月召开全市民主评议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公布2007年度评议结果,表彰优秀单位、先进单位,部署下年度民主评议工作。
    八、几点要求
    1、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作风,确保民主评议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的第一要务,围绕建设繁荣、文明、和谐新石家庄的宏伟目标,各级各参评单位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纠风专项治理和“四个中心”与政风行风建设有机结合,以民主评议为载体,将政风行风建设融入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增强抓落实的自觉性,努力提高抓落实的能力。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把优化发展环境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民主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民主评议全过程。要进一步整合优化阳光服务类节目、听证质询类活动功能作用,综合发挥它们解决问题的优势,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针对优化发展环境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协调相关参评单位联合行动,使部门之间消除壁垒、优势互补,提高工作效率,合力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民主评议为优化发展环境排阻清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能力和水平。
    3、要规范评议工作,确保评议结果真实可信。严格按照省、市统一要求规范操作,按要求确定评议范围和分类;切实排除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组织好问卷测评;严密组织,确保听证质询的实际效果;科学统计,严格按市民主评议工作统一规定比例核定评议结果。确保各方面、各环节的公平公正。同时,要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市总体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研究民主评议工作特点,探索民主评议工作规律,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使民主评议工作始终保持时代特色,贴近参评单位实际,符合人民群众意愿。要注意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及时把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形成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4、要充分发挥参评单位的积极性,促进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在参评单位实现自我运行。各级参评单位,是民主评议活动的主体,要正确认识民主评议工作的目的和作用,以民主评议活动为载体,把政风行风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整章建制,强化措施,建立起符合单位工作特点、具有鲜明特色、促进自身建设、能够自我运行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使政风行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5、要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遵守省、市有关民主评议工作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以好的作风搞好民主评议工作。各级领导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评议结果。在组织评议活动中,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遵守纪律,严守秘密,不得擅自修改评议资料,改变评议结果;不得隐瞒或销毁原始评议资料,影响评议结果;不得诱导群众进行虚假评议;不得测评和考核结果统计出现重大失误;不得接受参评单位宴请、馈赠和安排的娱乐活动。参评单位不得虚报成绩,搞假材料和采取不正当手段拉票,干扰评议工作。凡违反者,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对参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列为不达标单位。要正确对待评议结果,把功夫真正下在工作整改上,切忌为争名次而出现新的不正之风。要通过评议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改进工作,提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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