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交通局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新石家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开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新局面,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张石高速完成投资15亿元,完成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等主体工程和房屋建筑、连接线等附属工程;石环公路完成投资10亿元,完成主线及辅道的主体及附属工程、完成部分绿化工程,达到简易通车能力。农村公路改善通达100个行政村道路状况。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交通保障。 二、落实公路拆迁责任制,确保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失地农民、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交通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原材料采购,按照法律法规实施公开招投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行“阳光交通”。 四、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六条禁令”,坚决纠正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全市公路、水路无交通部门“三乱”。 五、加大运输市场管理力度,打击非法和违规违章运营。加快农村客运网络建设。 六、汽车客运做到安全、文明、热情、周到,车辆清洁卫生。 七、努力提高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素质,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服务的交通行业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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